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92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24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92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24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公文时效 |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东胜油库,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油库:
2022年7月9日-14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核查第三组对内蒙古自治区2家油气储存企业进行了现场督导核查,发现个别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存在安全设计缺失、私自摘除液位联锁及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等问题,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油气储存企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油气储存企业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鄂应急发202261号)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立即开展全区油气储存企业专项排查整治,相关要求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2家大型油气储存企业。
二、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8日)
企业对照专项排查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并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整改方案。
(二)部门督查阶段(2022年8月9日-8月31日)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全区的油气储存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督导企业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内容
1.结合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中设备安全风险、仪表安全风险、电气安全风险、消防与应急安全风险及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责任制等重点评估项目,逐条对照开展一次再检查再评估。
2.对照应急管理部级督导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检查:
(1)浮盘频繁落底运行,或存在落底风险;
(2)工艺指标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严重缺失;
(3)储罐区清污分流系统不完善,安全风险高,或缺失;
(4)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应急物资配备不满足规范要求;
(6)关键设备设施和报警台账缺失或不完善;
(7)关键设备设施无定期巡检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
此次应急管理部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折射出油气储存企业存在多方面的安全运行风险。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突破口,对油气储存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一次深度梳理,对发现的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加以整改和堵塞。各企业要认真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深度分析,找准隐患发生的根源,针对性地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整改方案,彻底的根治存在的问题隐患,从而有效地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敷衍行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自查,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和“一企一策”方案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
区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督导检查,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实施罚款、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措施。对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将一律依法暂扣其安全经营许可证,停产整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原文下载:东应急发〔2022〕124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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