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冶金等工贸企业:
近期,我市及全国其他省门市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了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教训深刻明。影响恶劣。当前,部分冶金等工贸企业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加之能耗“双控”的相关要求,企业的生产极不稳定,消防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尤其是“7·26”鄂托克旗火灾事故教训,按照《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发〔2021〕64号)以及区安委员办的安排部署要求,决定自2021年8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在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分析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查清隐患,针对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切实提升冶金等工贸企业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重点检查全区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消防安全责任缺失、落实不到位现象;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按期更换维修并定期维护保养;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情况,是否配备了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应急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乱堆乱放、管理混乱,可燃气体检测和预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电气线路老化、电气线路附近堆放可燃物等现象;动火作业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动火作业票代签、造假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组 长:王俊峰 区应急管理局 局 长
副 组 长:张惠冰 区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成 员:李奇霄 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安监局 局 长
杨继春 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环保安监局 局 长
李林青 铜川汽车博览园环保安监局 局 长
撖鹏飞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室,负责对各园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以及日常联络、上报总结等事项。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5日)。
冶金等工贸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企业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要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清单,坚决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
(二)监督检查(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各园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与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辖区内的冶金等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冶金、有色以及涉及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重点冶金等工贸企业要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冶金等工贸企业要进行抽查,严防冶金等工贸企业火灾事故。区应急管理局将对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
(三)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各园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固化工作成果,督促冶金等工贸企业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园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各自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内容到各辖区冶金等工贸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细化任务和责任,认真排查重点环节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冶金等工贸行业火灾事故。
(二)严格执法检查。
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逐条逐项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拿出针对性措施,指导企业按期整改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无法整改的,要提交上级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关闭。
(三)加强教育培训。
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督促冶金等工贸企业对所有职工进行防火及应急救援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防灭火意识,提高职工疏散逃生自救能力。 各园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请于10月30日前将整治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614室,联系电话: 0477-8572101。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