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21〕27号)文件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2021年5月31日
<BR style=" clear=all>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1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国务院安委会)、《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等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制定2021年东胜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全局“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成立东胜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任,办公地点设在东胜区水利局防汛办。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6月1日召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
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由祁局长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三)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各二级单位要紧密结合国家、自治区、市委及区委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要创新风险隐患举报机制,发动企业员工全面查找身边隐患,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日,区安委办将集中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
草原行”宣传启动仪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6月16日,区安委办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各类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活动;协调主流媒体走进企业,联合各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求机关和各二级单位人员积极参加。
东胜区供水公司要充分利用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面向全体居民、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活动广度。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充分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载体,多管齐下。充分利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的编上报工作,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图片和其他资料(纸质版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送至东胜区水利局防汛办。
联 系 人:严然
联系电话: 0477-839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