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26/2020-02581 | 主题分类 | 综合;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司法局 | 文 号 | 东司发〔2020〕1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29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26/2020-02581 |
主题分类 | 综合;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司法局 |
文 号 | 东司发〔2020〕1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29 |
公文时效 |

各基层司法所,各二级单位,局属各办公室:
现将《东胜区司法局2020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0年5月29日
东胜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东胜区司法行政机关向深化提升、落实见效迈进的关键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成果,全面履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责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东胜贡献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1.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始终把坚持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具体要求贯彻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责任科室:政治部)
2.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工作,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学习培训,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部日常培训计划。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话语权,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责任科室:政治部)
3.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创建“听有内容、看有形象、学有经验”的律师行业党建品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向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组)管理办法,向区直律师事务所指派党建指导员,督促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做好党建群团工作。(责任科室:政治部)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科学谋划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切实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东胜区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从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两个方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确保依法治区工作有章有序协同高效。(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5.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镄问题整改方案》文件要求,着力解决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各项举措落实到保护民营企业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平等、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促进东胜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6.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牵头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责任科室:法制室、律师公证管理和信息化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社区矫正管理室、法律援助中心)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7.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细化推进举措,紧紧围绕建章立制、依法决策、规范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指导推进、协调联动、监督制约、考核激励、惩戒问责”六大机制,高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队伍建设、示范创建、区域社会治理、执法标准化建设”五大工程,确保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迎接中央、自治区、市法治政府验收督察。(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8.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配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应用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本着“指标明确、过程公开、结果信服”的原则,通过各部门实时上传的相关数据,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时监控,即时考评,实现执法、司法、普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业务重点执法单位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和确认。做好执法人员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和培训考试,以“有案必备、有备必审”为原则,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利用智能执法终端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善和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传统管理监督手段有限、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情况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等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工作。开展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运用制度》,着重围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专题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法制室)
10.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开展县级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按要求及时完成呈报审批,实现县级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全覆盖。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各项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应受尽受。发挥复议调解功能,坚持“每案必开听证会”原则,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后勤保障力度,按照“三庭合一”要求,完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强化行政复议案卷管理,推进应用行政复议平台开展网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件办理全过程音像记录、留痕备查。(责任科室:法制室)
11.深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试行)》,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调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提高行政机关负责入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继续建立涉党政机关债务类诉讼案件台账,及时跟进案件进展,辅助做好涉及我区党政机关、区属国有企业债务的诉讼类案件和进入执行阶段债权清收类诉讼案件的协调对接工作。(责任科室:法制室)
12.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注重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建设。(责任科室:法制室)
13.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对政府转办的行政文件,严格遵守既定程序、规定时限、审查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开展专题涉煤领域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及执行类文件的复审工作,配合做好房地产领域“三难”问题涉法事宜协调处置。(责任科室:法制室)
四、有力有效开展刑罚执行工作
14.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报区委区政府,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认真做好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运用工作,加快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推动社区矫正与监狱、戒毒所互联互通,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室)
15.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依托《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走访帮教工作。利用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监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贯彻落实“三级衔接”机制和中央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的意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刑释人员教育帮扶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16.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依托东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平台,充分发挥调解、信访、诉讼、依法治理的作用,切实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践行“枫桥经验”,加强行政调解,建立重点领域行政调解专家库,推动个人调解室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五、全面提升人民需要的法律服务水平
17.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持续推进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终端的应用面,提高东胜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利用率,配合完成嘎查村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标准化、便捷化。(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律师公证管理和科技信息化室)
18.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和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服务,打造“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品牌创建活动,依法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19.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馈机制建设。采取微信塔群、4K智能机顶盒、司法智能终端(Jipad)、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五大通道,检测和评价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律师公证与科技信息化室)
20.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指挥体系建设。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提升年”为契机。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管控工作,发挥好“司法大脑”作用。(责任科室:办公室、政治部、律师公证与科技信息化室)
21.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决策程序。深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保障律师权益。(责任科室:律师公证与科技信息化室)
22.抓实信息化应用。做好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继续抓好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化平台和法治政府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数据共享。(责任科室:律师公证与科技信息化室)
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23.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精心准备和组织全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选树先进典型,梳理特色亮点,找准困难不足,为“八五”普法工作奠定基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考核检查,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24.继续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探索搭建线上线下融媒体平台,加强大数据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为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七、助力“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重点战役
2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服务政府债务化解系列活动,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法律服务相关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深化“法律扶贫”工作,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生产生活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指引等服务。加大污染防治法治服务。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手段助推污染治理,积极开展环境损害法律援助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26.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做好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监督工作,继续抓好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工作,提升线索办理质量。(责任科室:律师公证与科技信息化室)
八、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7.提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关于队伍建设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司法行政队伍领导班子把方向的能力,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忠诚可靠。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以增强能力素质和职业道德为重点,广泛开展干部轮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责任科室:政治部)
28.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肃查摆整治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源头防腐各项举措,全面加强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确保班子风清气正、队伍干净廉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责任科室: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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