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东胜区能源企业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东安发〔2020〕3号)文件要求,能源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能发〔2020〕89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安全监管室、政策法规室、信息室、区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中队长及各能源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方面
2020年7月23日,能源局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体会”专题讲座,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能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各能源企业负责人,共计110人参加了会议。
二、集中开展学习方面。
2020年12月 20日,召开东胜区能源领域第四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 。解怀君、史茂林、王文、蔺守忠、史晓娟、兰忠良、王兴荣、贾秀峰及能源局全体安全监管人员及能源企业负责人参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教育片及内蒙古银漫矿业公司“2.2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资料;听取5家(泊江海煤矿、盛鑫煤矿、纳汇煤矿、宏丰煤矿、腾远煤矿)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东胜区能源局王文副局长传达了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12月12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12月14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及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我区检查的存在共性问题;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2021年5月31日,能源局通过召开能源行业第二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暨“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再次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专题片,观看重庆能投松藻煤矿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湖南源江山煤矿“11.29”透水事故、山东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东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解怀军、鄂尔多斯市煤监分局副局长李文清、鄂尔多斯市煤监分局四级主任科员胡中华、局机关领导干部、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各能源企业负责人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8月31日,能源局邀请内蒙古易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三个必须、修改的主要内容等四个亮点重点解读。会议后,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能源局机关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各能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
9月15日开展第三季度调度会暨警示教育会,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10月13日,能源局邀请山东省能源局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刘玉华开展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家讲座。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划出的亮点重点,详细解读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让大家准确理解具体条款内涵、安全生产惩处范围、处罚标准等相关变化。同时,播放了播放了山东五彩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爆炸事故警示片、神木百吉矿业重大煤尘爆炸事故警示片。分析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安全生产事故的经过、原因及追责情况。局机关领导干部、综合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各能源企业及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驻企盯守人员,共计175人参加。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方面。
东胜区各能源企业积极组织本单位全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在办公区、生活区悬挂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条幅;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学透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标语;6月8日,能源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鄂尔多斯煤炭网走进双欣煤矿围绕“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安全知识问题抢答环节,并向企业职工发放宣传书籍、手册、宣传品500余份。
6月9日,东胜区能源局与西部天然气管道公司进入万盛社区、边家渠村开展安全生产“五进”、“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通过LED视频宣传车播放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手册、折页、宣传品向村民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引导村民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6月16日,东胜区能源局王文副局长带领局机关及能源企业在鄂尔多斯市羊绒产业园区参加东胜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暨应急消防演练活动,结合各自职能,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现场咨询等丰富多样的方式向参加活动的园区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纪念品750余份。
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能源局严格执行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东胜区能源局2021年度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自年初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去冬今春、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煤矿安全培训、“五一”、“安全生产大排查”“雨季三防”、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及“一通三防”、“顶板”“监测监控”“防溃水溃沙”、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等一系列行动,通过不间断、高频次的安全隐患滚动式排查,始终保持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1-10月累计检查能源企业290家次,查出各类隐患2428条,已整改2311条,整改率95.1%。已对3座煤矿实施行政处罚共计275.5万元。正在对1座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五、抓好干部队伍学习方面
4月15日,能源局组织综合执法局在5楼会议室进行“学党史、悟新思、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教育及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执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其依法监管检查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10月21日,东胜区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邀请专家在5楼会议室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安法,查隐患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煤矿防治水要点学习。新标准将一些危害较大、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重大隐患。通过学习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监察力度。
10月22日-23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安法、查隐患、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培训;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 将各级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员工,吸取事故教训,使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大排查以来煤炭企业已全部开展此项工作共计完成内部培训28304人次。
六、严格落实行业准入方面
(一)东胜区煤矿企业现有从业人员846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2081人,高中、中专学历人数2812人,初中学历3570人。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24%、初中文化程度占比42%。
(二)截止2021年7月,生产煤矿企业已全部取消劳务派遣工,国有煤矿企业基本实现了变招工为招生。
(三)五职矿长均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58人,硕士研究生6人,全部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本科学历73人、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339人,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260人,高中学历12人。
(五)特种作业人员相关专业本科学历47人,相关专业大专学历258人、相关专业中专学历612人、高中学历592 人。
(六)班组长在岗432人,2020年培训考核合格人数304人,2021年培训考核合格人数191人,取得技能提升等级证书213人。
(七)东胜区能源局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落实2020年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任务工作的通知》(鄂能局发{2020}84号附件1补贴性培训任务分配表)文件要求,对符合文件要求的8家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1005人开展了补贴性培训工作,线下补贴金额19.78万元。2021年煤矿企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任务正在积极开展中。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一)加强政策、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精神,全力推动我区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岗位责任心,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证件,推进实施“逢查必考”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坚持“一期一档”、“一人一档”管理模式。
2.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形式方面
(一)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警示展览、安全知识答题等形式,向广大员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安全常识,提供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防灾避险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咨询与服务。
3.三项岗位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一)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工的权利与义务、职业病防治、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互救、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等。不同级别、不同工种的培训对象采用不同的业务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二)加强企业职工培训,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各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机构的初训、复训学习,提高培(复)训质量。
3.按照各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率及持证率达到100%,在日常例行安全检查中,要把安全培训列入检查的范围及年度考核范围,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持证上岗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用人企业;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求用人企业予以调整岗位或辞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