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35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 文 号 | 东农牧联发(202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公文时效 | 正常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357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
| 文 号 | 东农牧联发(202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公文时效 | 正常 |
关于印发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民族街道:
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5〕25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5〕99号)文件精神,为了持续推进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效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东胜区农牧局 东胜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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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5年3月28日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能,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有效挂钩。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5〕25号)文件要求,继续稳步推进保护补贴发放,创新细化政策举措,充分发挥补贴能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牧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鼓励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引导农牧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补贴结构,突出政策效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区级指导,镇级实施。区农牧局及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按照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三)严格监管,提高绩效。区财政局要及时拨付资金,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发放工作顺利推进。
三、补贴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公职人员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
(二)不予补贴的情况。对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东胜区资金总量除以全区合法耕地总补贴面积为补贴标准,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补贴依据。已进行土地确权的按确权面积,未确权的按二轮承包面积(减去退耕还林和已征占耕地面积)。
四、补贴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镇级复核确认再公示”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村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等程序。
2.镇级确认。各镇和街道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核实确认无误经公示后,于2025年4月17日前镇和街道以文件形式将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1)须经镇和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二)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镇和街道要以正式文件于2025年4月17日前向区农牧局上报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前。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1.无膜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区财政局会同区农牧局及其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根据各镇和街道申报的无膜种植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整个发放程序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各镇和街道要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对补贴清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附件2)、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清册的电子版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进行备案。
2.覆膜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由各镇和街道组织验收团队对覆膜种植面积以户为单位进行验收,地膜离田率必须达到85%以上的给予发放补贴,地膜离田率达不到85%的不予发放补贴。区财政局会同区农牧局及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根据各镇和街道验收结果,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各镇和街道要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对补贴清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覆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验收表(附件3)、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清册的电子版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五、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区农牧、财政部门及镇和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及时宣传补贴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发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统筹解决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沟通有关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各镇、街道造成未按补贴政策要求精准发放的,依法依规追究各镇、街道责任,对错发或违规发放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收回,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镇和街道结合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的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督促相关机构和村(社区)互相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乡镇(街道)按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要求逐户核查、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并录入到财政民生平台相应补贴清册中,同时做好补助对象公示、错误信息更正、新增和取消等工作。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前,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必须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审核,确保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情况真实准确,防止擅自使用财政补贴资金抵扣补贴对象的债务或其他欠款。
农牧部门做好有关补贴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补贴政策专项业务培训、政策执行督促指导、入户抽查、受理举报、提出政策调整意见等。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指标下达、资金拨付、资金发放和财务核算工作。
(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区农牧局、财政局要配合镇和街道做好宣传培训。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要明确具体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还要宣传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附件:1.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2.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无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3.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覆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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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镇、街道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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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名 |
社数 |
户数 |
覆膜补贴面积(亩) |
无膜补贴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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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向日葵 |
马铃薯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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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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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附件2: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无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镇、街道 村 社 单位:亩、元
|
序号 |
户主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一折通)号 |
无膜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联系电话 |
签字 |
|
合计 |
附件3: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覆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验收表
镇 村 社 单位:亩、元
|
序号 |
户主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一折通)号 |
覆膜补贴面积 |
验收结论 |
补贴标准 |
补贴 金额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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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向日葵 |
马铃薯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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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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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验收面积大于摸底面积,填写摸底面积,验收面积小于摸底面积,填写验收面积。验收结论填合格或不合格。
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 镇、街道 (签字盖章): 验收组成员(签字): 东胜区农牧局 东胜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民族街道:
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5〕25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5〕99号)文件精神,为了持续推进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效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东胜区农牧局 东胜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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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5年3月28日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能,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有效挂钩。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5〕25号)文件要求,继续稳步推进保护补贴发放,创新细化政策举措,充分发挥补贴能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牧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鼓励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引导农牧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补贴结构,突出政策效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区级指导,镇级实施。区农牧局及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按照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三)严格监管,提高绩效。区财政局要及时拨付资金,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发放工作顺利推进。
三、补贴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公职人员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
(二)不予补贴的情况。对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东胜区资金总量除以全区合法耕地总补贴面积为补贴标准,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补贴依据。已进行土地确权的按确权面积,未确权的按二轮承包面积(减去退耕还林和已征占耕地面积)。
四、补贴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镇级复核确认再公示”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村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等程序。
2.镇级确认。各镇和街道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核实确认无误经公示后,于2025年4月17日前镇和街道以文件形式将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1)须经镇和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二)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镇和街道要以正式文件于2025年4月17日前向区农牧局上报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前。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1.无膜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区财政局会同区农牧局及其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根据各镇和街道申报的无膜种植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整个发放程序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各镇和街道要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对补贴清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附件2)、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清册的电子版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进行备案。
2.覆膜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由各镇和街道组织验收团队对覆膜种植面积以户为单位进行验收,地膜离田率必须达到85%以上的给予发放补贴,地膜离田率达不到85%的不予发放补贴。区财政局会同区农牧局及所属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根据各镇和街道验收结果,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各镇和街道要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对补贴清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覆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验收表(附件3)、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清册的电子版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五、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区农牧、财政部门及镇和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及时宣传补贴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发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统筹解决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沟通有关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各镇、街道造成未按补贴政策要求精准发放的,依法依规追究各镇、街道责任,对错发或违规发放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收回,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镇和街道结合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的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督促相关机构和村(社区)互相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乡镇(街道)按照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要求逐户核查、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并录入到财政民生平台相应补贴清册中,同时做好补助对象公示、错误信息更正、新增和取消等工作。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前,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必须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审核,确保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情况真实准确,防止擅自使用财政补贴资金抵扣补贴对象的债务或其他欠款。
农牧部门做好有关补贴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补贴政策专项业务培训、政策执行督促指导、入户抽查、受理举报、提出政策调整意见等。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指标下达、资金拨付、资金发放和财务核算工作。
(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区农牧局、财政局要配合镇和街道做好宣传培训。各镇人民政府和民族街道要明确具体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还要宣传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附件:1.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2.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无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3.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覆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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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镇、街道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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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名 |
社数 |
户数 |
覆膜补贴面积(亩) |
无膜补贴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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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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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无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镇、街道 村 社 单位: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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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主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一折通)号 |
无膜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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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覆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验收表
镇 村 社 单位: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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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主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一折通)号 |
覆膜补贴面积 |
验收结论 |
补贴标准 |
补贴 金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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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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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验收面积大于摸底面积,填写摸底面积,验收面积小于摸底面积,填写验收面积。验收结论填合格或不合格。
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 镇、街道 (签字盖章): 验收组成员(签字):
| 东胜区农牧局东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胜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