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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8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发〔2021〕14号
成文日期 2021-07-05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8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发〔2021〕14号
成文日期 2021-07-05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关于印发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验收总结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发布日期:2021-07-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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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关于印发农村牧区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验收

总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街道办事处、幸福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有序推动东胜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开展,确保两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验收总结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175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验收总结工作方案

 

东胜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按照农业农村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对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这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回头看”和验收总结,进一步摸清全区改革现状,全面排查和纠正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经验和做法,深化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改革质量,确保改革成色。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在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尽快组织力量对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和客观评估,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总体步骤是镇、办事处自查、区级核查、市级自治区抽查,全面掌握改革工作情况。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自查(7月1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方案,排查纠正各自辖区内嘎查村在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稳妥调处纠纷矛盾,提升改革质量。同时,要对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总结验收,全面掌握改革工作情况,对照验收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二)区级核查(7月16日至7月31日)。区农牧局组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验收组,按照不低于全区嘎查村数量10%的比例对各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验收,并对各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验收等次同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市级自治区抽查(7月19日至7月31日)。市级、自治区农牧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各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验收,每个旗区实地查证一定比例嘎查村,结合各旗区核查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验收档次。

三、工作内容及任务清单

(一)全面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对改革过程中聚焦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检查,梳理存在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1.排查未完成改革的嘎查村情况。排查统计未完成改革的嘎查村数量分析查找未完成改革的原因和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采取一事一议、一村一策、民主协商等方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加快进度,确保应改尽改、不遗不漏

2.查看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检查是否开展2018、2019、2020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检查清产核资是否与年度资产清查衔接检查清产核资及资产清查数据准确性;检查是否将各级财政投入到集体形成的资产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检查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数据是否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相衔接检查各项资产是否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归属确权确保集体资产数据准确、权属明晰检查集体资产是否建立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检查对集体资产是否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

3.查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核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方案是否符合实际核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程序是否合法核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是否健全,记载信息是否全面核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是否发放确保应确尽确,既要得到大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占少数人权益排查成员身份确认是否存在“两头占”“两头空”现象,重点检查妇女(特别是妇女在婆方,以及离婚、丧偶妇女等群体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4.查看股权设置和量化情况。重点检查有经营性资产嘎查村是否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到应改尽改;检查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配置方案是否合理成员对设置的股权类型和量化标准是否满意检查是否建立股权登记制度,编制股权登记簿检查是否发放股权证书检查股权证书和登记簿记载事项是否全面包括股东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股东成员信息、股份数、每股金额、股东权利变更情况、收益分红情况等信息切实加强股权管理,做到“证上有名、名下有权”,保障农牧民财产权益

5.查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情况。检查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是否正确检查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是否规范、合理、可操作检查是否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检查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否已经发证挂牌检查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健全

6.查看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检查是否制定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检查是否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检查是否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发展模式检查是否实现集体资产股份分红。

7.查看档案管理情况。核查是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重点核查档案资料编制、分类、保管情况,主要针对改革文件、清产核资结果、成员名册、资产份额(股份)登记簿、登记赋码等重要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真实、完整、系统、有效、安全。

全面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验收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评估指标进行全面总结客观评估取得成效,查找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就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运用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入户访谈等方式开展,对照验收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对改革工作进行自我评价、综合评分、确定验收等次并于7月15日前与“回头看”工作同步完成农牧各镇、街道办事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评分情况确定验收等次,核查嘎查村的比例不低于10%,于7月底前完成核查验收。市级、自治区农牧部门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抽查验收,每个旗区实地查证一定比例嘎查村旗区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验收档次。

1.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面。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办事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制定建立情况;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情况,或在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要求;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价值评估、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或在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要求;制定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的移交办法,或在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要求;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和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资产清查,并录入清产核资系统;镇、街道办事处均对清产核资数据进行校验、审核;相关数据与农经统计年报、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数据相衔接。

2.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方面。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性文件;各镇、街道办事处均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各镇、街道办事处均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编制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成员信息全面;成员名册纳入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归档管理。

3.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办事处制定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指导意见制定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的具体办法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成员建立集体资产股权台账。  

4.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方面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办事处制定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嘎查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领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嘎查村占总嘎查村数比例情况  

5.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方面。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办事处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统一制定集体资产股权证书式样;各镇、街道办事处均指导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办法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及配套政策向成员发放集体资产股权证书的组、嘎查村的比例情况2020年实现集体资产股份分红的组、嘎查村的比例情况   

6.发展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方面。主要包括:2020年经营收益5万元以上嘎查村比例情况及材料2020年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嘎查村比例情况及材料   

7.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价值评估、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各、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将集体资产纳入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各、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集体资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财务审计。  

8.具体工作举措方面。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成立以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均明确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机构及工作专职人员编印政策宣传资料组织嘎查村干部群众开展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回头看”验收小组成员

 长:张振平 东胜区农牧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三军 东胜区农牧局副局长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

 员:马富强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副主任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副主任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来所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孙海珍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苏海云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苏小叶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王智聪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干部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农牧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本地区落实“回头看”和总结验收任务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做好核查和总结工作。市农牧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工作,开展指导和抽查,对全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

(二)按时提交报告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总结验收情况,认真起草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验收及评分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请各镇、街道办事处7月19日前以镇、街道办事处正式文件将验收报告和《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表》(附件2)报送农牧,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总结典型经验在开展改革“回头看”和总结验收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每个选送12个嘎查村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材料,字数3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地区基本情况、改革过程、创新做法、村集体经济建设、 取得成效、对改革情况的评价等,于7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人:    5100393   

电子邮箱:dsqjgz2016@163.com

 

附件:1.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

”问题排查表

2.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指标

          3.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175日印发

                                                                          东农牧发〔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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