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8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函〔2021〕87号
成文日期 2021-07-22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8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函〔2021〕87号
成文日期 2021-07-22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关于推进农经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开设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基本账户的函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发布日期:2021-07-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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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农牧函〔202187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关于推进农经

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开设农村集体

经济股份合作社基本账户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4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0〕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牧区承包期经营权和活体牲畜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1〕158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利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程序,盘活农村集体资源,为农村资产资本化、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提供优质服务和制度保障有效缓解农民融资难题,实现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前谋划、协同推进,共同做好农经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应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牧区承包期经营权和活体牲畜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1〕15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正在推进农经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已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农经一体化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三方合作协议,综合平台投运后将包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股权信息管理、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村务信息、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三级业务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管理、移动端集成页面等综合功能模块。一体化平台建成后投运前将系统组织培训,各镇要做好组织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强化协调,确保平台运行规范、便捷、高效、为民。

二、巩固成果、高效便捷,有效巩固利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开立基本账户是国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部署,是衔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环节2017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经过区、镇、村三级的努力,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等工作,并为2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该证的发放标志着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了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据此刻制公章,设立银行账户,独立平等参与市场经营管理。为优化交易、监管、便民等一体化综合服务,后续鄂尔多斯银行股份公司将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方便村集体经济及村民金融服务需求。鄂尔多斯银行协助开发的三资监管平台能及时全面规范三资监管系统已在全市多个旗运行,系统稳定功能丰富,很好满足当前业务发展需要并且该系统由银行免费提供,决定在本辖区推广使用。为便于统一管理及系统运行,在使用系统前,建议各村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基本账户开立在鄂尔多斯银行开户工作请于2021年820日前完成。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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