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
经民政局机关安全工作专项部署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东胜区民政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19年2月27日
东胜区民政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锡林郭勒盟西乌旗“2·23”重大事故教训,按照自治区、市两级视频会议精神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19〕1号)、《东胜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东党办字〔2019〕2号),结合东胜区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局属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民政局安监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民政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各养老机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和政府督查室及区安委办负责组成督查组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组 长:常俊芳 东胜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周 睿 东胜区民政局副局长
傅 军 东胜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贾 烽 东胜区民政局福利办、安监办主任
罗 涛 东胜区区民政局福利办工作人员
吕 升 东胜区民政局安监办工作人员
白玉良 东胜区民政福利中心主任
张贵廷 东胜区泊江海敬老院院长
郭 斌 东胜区殡仪馆馆长
杨 剑 东胜区殡管所副所长
韩 伟 东胜区烈士林园管理所负责人
李 刚 东胜区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运营负责人
张 敏 鄂尔多斯市鑫海颐和院老年公寓法人
王允枫 鄂尔多斯中华情医养院、中华情社区
为老服务中心负责人
郝占海 东胜区祥嘉老年公寓、亨颐老年公寓
负责人
高永厚 东胜区天天好敬老院负责人
高瑞莲 东胜区至瑞祥老年公寓法人
王 敏 东胜区哈龙老年民俗公寓负责人
郝亮明 东胜区天骄济民老年公寓负责人
王智平 东胜区康裕老年公寓法人
郭 瑞 东胜区兴胜颐康医养全护中心负责人
王春和 东胜区立仁医养院负责人
白伟强 东胜区巴音门克福康社区为老服务中心
负责人
李云雷 东胜区和而论街道寿康社区为老服务中
心负责人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部署和督查落实。
四、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设立党组织的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工伤保险缴纳情况;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应用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及考核情况;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情况;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贯彻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5.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情况;加强重要设施和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等。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情况。
7.“春节、元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信息报送情况。
8.食品安全方面,一是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内;二是消毒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消毒柜、留样柜是否正常通电使用;三是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四是食品原料台账、索证索票及消毒记录、除四害记录是否齐全;四是厨房墙壁、顶棚、操作台等是否干净卫生;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9.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条件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制冷取暖设备是否安全有效使用;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1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11.是否第一时间上报安全事故,有无瞒报、漏报情况;是否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预防活动。
12.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是否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底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1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14.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的各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在正常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15.“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及应急值守情况。
16.企业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
17.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应急值守情况。
18.本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情况。
五、责任落实
各养老机构要参照本方案,迅速制定实施本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状况。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总要求,严格履行行业主体职责,全力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实时掌握辖区安全动态。
六、工作安排
(一)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2019年2月28日前)
各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并按照制定方案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2019年2月28日至3月26日)
各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对表检查,要做到检查全覆盖,检查情况要全程建档,留存备查。
(三)梳理汇总(2019年3月26日)
认真梳理大检查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机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计划,确保在3月底前对本机构实现全覆盖。各企业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房间,每一名员工。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机构、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针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必须定期组织复查验收,经验收合格、领导签字后方可销号。要聘请专家对本单位进行全方位“会诊把脉”,确保隐患查得出、改得了。要及时将隐患信息全部按时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建立纸质台账,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情况、整改情况、整改时限以及跟踪督办情况,确保责任全到人,隐患全整改。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遵守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发生。
(四)严格落实信息调度。各机构要每日按时将检查信息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于3月6日、13日、20日上午12:00前将工作进展报至民政局安监办,各机构要明确专人收集汇总。于2月27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于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和总结必须为正式文件,纸质版需领导审核后报送至东胜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联邦大厦A座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