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6888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字〔2018〕130号
成文日期 2018-09-1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6888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字〔2018〕130号
成文日期 2018-09-10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9-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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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

  现将《东胜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18年9月10日

  东胜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及东胜区第9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在全民政系统和所监管的养老服务机构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东胜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系统和所监管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到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常俊芳  东胜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周  睿  东胜区民政局副局长

          傅  军  东胜区民政局副局长

    员:贾  烽  东胜区民政局福利办、安监办主任

          罗  涛  东胜区区民政局福利办工作人员

    升  东胜区民政局安监办工作人员

  白玉良  东胜区民政福利中心主任

  张贵廷  东胜区泊江海敬老院院长

      东胜区殡仪馆馆长

  杨  剑  东胜区殡管所副所长

              韩  伟  东胜区烈士陵园管理所负责人

              李  刚  东胜区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运营负责人

    敏  鄂尔多斯市鑫海颐和院老年公寓法人

  王允枫  鄂尔多斯中华情医养院、中华情社区

          为老服务中心负责人

  郝占海  东胜区祥嘉老年公寓、亨颐老年公寓

          负责人

  高五保  东胜区天天好敬老院负责人

  高瑞莲  东胜区至瑞祥老年公寓法人

    敏  东胜区哈龙老年民俗公寓负责人

  刘建飞  东胜区天骄济民老年公寓负责人

  王智平  东胜区康裕老年公寓法人。

      东胜区兴胜颐康医养全护中心负责人

    王春和   东胜区立仁医养院负责人

    白伟强   东胜区巴音门克福康社区为老服务中心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部署和督查落实。

      三、检查范围、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局属二级单位和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体等监管的企业。突出抓好养老机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殡仪馆、烈士陵园管理所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治理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三)检查方式

  通过各二级单位、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体自查自纠、局机关主要领导带队全覆盖检查、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督查回头看的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检查、督查、整改工作。

  1.全面自查自纠.各二级单位、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体要根据自身实际,集中力量对本单位、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纸质档案,做好记录记载,责成专门人员负责,确保隐患按期完成闭环。

      2.局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全覆盖检查。在各科室、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所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逐个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督察回头看。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继续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落到实处。对违法违规行为、隐患和问题未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毕的二级单位,年底将取消评优评先,对未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毕的养老机构将暂扣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四、检查内容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三是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四是聘请安全专家开展查隐患情况;五是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一是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三是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四是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情况;五是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一是每月安全生产例会、每日安全交接班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二是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情况;三是对易引发事故的电器设备、宿舍、库房、活动室、厨房、安全通道、生产车间、车辆使用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情况;四是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敷设、人员思想情绪管控等排查治理情况;五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和请销假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五是治安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六是单位负责人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七是是否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八是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筹备开展阶段(2018年9月10日前)

      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制定详实的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确保本次大检查“全覆盖、无遗漏”。由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部署会议,9月1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至各二级单位和各养老服务机构,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18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要按照制定的方案,有序开展大检查工作,通过暗查暗访、联合检查、专家巡查等方式,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所属企业开展检查,在全覆盖的基础上,有侧重点的加大对改扩建散、乱、差的养老服务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情况要建档留存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迅速行动,以最高标准、最强组织、最严要求、最佳状态、最切实管用的措施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各项责任,立即召开安全大检查部署会议,要亲自带队排查整改隐患,严格抓好本单位、本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一是总结梳理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本机构进行全方位“会诊把脉”,确保隐患查得出,改得了。三是建立隐患台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死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养老机构和为老服务场所,局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关闭取缔。

  (三)要积极应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APP开展执法检查,通过隐患录入功能,按时上传检查项数和隐患条数,隐患整改完毕后及时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进行确认,要督促各养老机构通过APP每日开展自查工作上传自查信息。做好部门平合录入隐患情况和总结上报工作,做好此次大检查的影像资料、纸质档案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迎接安委办的督察检查。

  (四)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鍵岗位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9月1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方案,9月26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至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9月28日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吕升,联系电话:83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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