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593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1〕1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593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1〕1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公文时效 |

局直属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
2021年“五一”将至,近期我市及全国接连发生多起事故。依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办发〔2021〕3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东安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五一”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何区长批示)》,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各类生产事故发生和疫情反弹,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请结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东民发〔2020〕35号)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疫情防控机构主体责任,立即在全区民政系统及监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和疫情防控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随着“五一”假期的临近,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4月2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各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做好“外防输入,防止反弹”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视安全生产为人民的生命线、发展的保障线和不可突破的底线,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和措施,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机构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把握时间节点,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当前已经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做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补短攻坚,将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加强人技联防,提高治理水平,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的精准防控能力。二是要层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机构第一责任人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创造性地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加大对全国三年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市、区三年行动方案在民政服务领域的宣传力度,力争让行业领域人人知晓,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
东胜区民政局迅速安排部署,认真排查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和治理措施。要加强各直属二级单位、各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等检查,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同时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东胜区民政局安监办分组开展明查暗访,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抓好民政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民政服务领域是否按照东胜区委区政府、东胜区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是否做好防火、触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燃气泄漏等事故防范的应急预案;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条件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制冷取暖设备是否安全有效使用;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5.是否第一时间上报安全事故,有无瞒报、漏报情况;是否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预防活动。
6.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7.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的各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在正常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8.食品安全方面,一是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内是消毒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消毒柜、留样柜是否正常通电使用;二是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三是食品原料台账,索证索票及消毒记录、除四害记录是否齐全;四是厨房墙壁、顶棚、操作台等是否干净卫生;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9.殡葬方面。公墓、车间是否进行防火巡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对消毒设备、配电室、发电室、火化机等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四、压实责任,严格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机构)要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上升为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办,切实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以强有力的执法检查,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疫情反弹事故。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隐患。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各服务机构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并认真抓好落实。请于2021年4月25日、5月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5月14日前向东胜区民政局安监办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675432354@qq。Com,纸质版报送至东胜区民政局安监办806办公室)。
联系人:师奇 联系电话:8380053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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