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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57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11-26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57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11-26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巡察期间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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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区委的安排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1126日入驻本局,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为确保巡察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区委巡察期间工作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东胜区民政局巡察期间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东胜区民政局巡察期间信访维稳、舆情信息、社会治安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时处置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大不稳定问题,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合作”的原则和“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依法处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关于处理信访矛盾、舆情信息的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巡察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舆情信息的收集处置的防控工作,力争实现巡察期间正常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常俊芳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雷金江 派驻纪检组组长

                    周  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吕  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为成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  洋(男)  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白  鹤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室主任

                    贾  烽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室负责人

                    李  强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

  地名室主任

                    张  伟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室主任

                    白玉良  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郭  兵  区殡仪馆馆长

                    刘  洋(女) 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周睿同志担任,负责巡察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联络员由办公室负责人刘洋担任,具体负责巡察期间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等。

    三、建立完善的信访维稳、舆情信息、治安预警工作机制

    在巡察期间全面排查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件、舆情信息事件,依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同时加强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信访局、维稳办、网信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互通,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四、全力做好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化解处置工作

    (一)加强排查,掌握情况,及时了解管辖范围区内不稳定因素。加强管辖范围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特别是对近年来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因案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方法予以化解,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出问题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巡察期间单位一旦发生群众信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时效。同时要做好信访案件处理后情况反馈报告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五、应急预案启动及处置程序

    (一)管辖范围内发生涉及信访稳定、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状态启动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控制事态,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教育引导,了解事态发生的主要原因,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三是协调联络,通知涉事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三)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四)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及时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相关领导,并进行归档保存。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巡察期间,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做到重要信访及重大不稳定信息沟通畅通。

    (二)应急保障

      1.应急分队保障:所有工作人员均作为维稳工作应急队伍成员。

      2.应急装备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和分工,负责管理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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