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发〔2017〕3号)安排部署,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此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区国资委工作实际,在国资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我委四月份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国资委成立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屈光荣任组长,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忠任副组长,区国资委考核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对区直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督查。
二、积极动员部署
4月3日上午,区国资委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区国资系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后,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国资发〔2017〕94号),文件中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要求各区直属国有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对自查有保留、整改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全面督促检查
在各直属国有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4月19-24日,区国资委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建档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情况。
经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档案;部分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但是没有建立管理机构履职情况;部分企业到目前还没有组织2017年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以督促明细表的形式反馈到被督促检查单位,并要求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尽快整改完成。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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