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7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1〕3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97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1〕3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公文时效 |

各区直属国有企业:
9月24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东胜区汇能巴隆图煤矿发生1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9月25日上午,针对此次事故区人民政府召开东胜区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要求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指示要求,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和警醒,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为扎实组织开展好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21〕66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办发〔2021〕67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处罚和问责力度,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各直属企业要对监管子企业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对煤矿、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国资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习宣贯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区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组织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各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及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重大活动期间主要负责人驻守企业及履行离开企业报备制度情况;企业分管负责人落实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一线员工落实岗位制度,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岗位隐患排查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情况;建筑施工、供热供暖、消防、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审批、风险分析、现场监护等制度落实情况;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等。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情况;定期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等。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复产复工安全措施等情况,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应知应会安全操作知识、应急逃生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8.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2021年以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查出的重大隐患及市、区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直属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立即制定方案、细化目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各直属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见实效。要突出重点,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进行全天候严密监控,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严管严控,落实安全措施。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彻查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企业主要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直属企业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
各直属企业要于9月3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每周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23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海林,联系电话:15048772877,报送地址:东胜区亿昌现代城B座2517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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