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243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 文  号 东工信科发〔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03-06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243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
文  号 东工信科发〔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03-06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0-03-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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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

                                        202036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煤炭资源领域

    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部署,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党发〔20204号)精神,我局就如何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把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稳中求进,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坚定坚决态度、有力有效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梳理2000年以来涉煤领域相关政策;对2000年以来已配置煤炭资源的项目投资进行核查;梳理、整治系统内公职人员涉及煤炭领域各项情况。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占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玉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蔺海江 党组成员、派驻工科局纪检组长

   员:杨  投资规划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赵平天 节能与信息化管理室主任

            经济运行室主任

          陈嘉伟 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行政审批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一)专项整治综合协调组

   长: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收集办理有关文件,落实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组织筹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做好对上和部门间协调联络和沟通对接工作;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运行,督促推动各项整治任务;完成区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煤炭资源配置整治组

   长:乔玉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杨  投资规划室主任

            经济运行室主任

            投资规划室副主任

          贾晓东 节能与信息化管理室副主任

   责:负责全面梳理2000年以来涉煤领域相关政策;2000年以来已配量煤炭资源的项目投资进行核查,包括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核准备案、总投资、建设进度、完成投资、落实配置煤炭资源等情况;对已配置煤炭资源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交更情况进行核查;对已配置煤炭资源的在建项目投资进行核查,包括建设进度、完成投资等情况;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协调对接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系统内公职人员涉及煤炭领域调查整治组

   长:王建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  办公室主任

            投资规划室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投资规划室副主任

            经济运行室科员

            会计

   责:负责全面整治2000年以来系统内公职人员涉及煤炭领域情况,包括在职、离退休、离岗等所有工作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重要岗位工作、与煤炭资源管理有关联的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具体调查三类问题。一是责任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或者履职不力的问题;二是腐败问题,主要是煤炭资源领域经济利益和整治利益相互交织腐败问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友、利益商人非法侵蚀和侵占国家资源等问题;三是作风问题。

  (四)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组

   长:蔺海江 派驻工科局纪检组长

   员:白宇嘉 派驻工科局纪检组工作人员

          工科局工作人员

   责:负责监督各专项工作组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是否全面、各项工作是否细致到位、公职人员涉煤整治是否查清查细、是否有瞒报漏报。

      三、整治问题

   ()全面整治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问题。整治2000年以来系统内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友利用职权或影响插手干预、内外勾结、暗箱操作,通过企业改制等方式非法侵蚀侵占国家资源和集体煤矿、据为己有等问题;整治非煤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低价获得资源后转手倒卖、赚取暴利等问题;整治涉煤企业违规违法转让矿业权、变更股权、资产交易赚取暴利,在煤炭资源整合及兼并重组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和集体煤矿等问题;整治我局领导干部涉足煤炭领域,混水摸鱼、抢夺国家资源、获取巨额利益等问题。

  ()全面整治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问题。大力整治煤炭资源配置政策执行变形走样,急功近利、寅吃卯粮、涸泽而渔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整治以假项目、假投资“空手套白狼”“骗煤”“套煤”等问题;整治违规违法超量配置煤炭资源等问题;整治配置煤炭资源过程中的违规交易等问题;整治煤炭资源配置项目落实不到位,企业违约率高、项目兑现率低、项目转化未落实等问题。

  ()全面整治涉煤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问题。大力整治2000年以来系统内公职人员通过“暗股”“干股”等方式参与煤矿运营捞取“黑金”等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资源配置、项目推进等相关权力,大肆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整治政策法规执行不力、管理粗放混乱、权力寻租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3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35日前)

  成立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四个工作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04月底前)

  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工作实际分别排查各环节所有细节,查清内容、列明流程、分清责任并拉出问题清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组对排查工作开展全程督查。

   (三)汇总核查阶段(20206月底前)

   配合区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办公室完成审核报批整治各项工作,全面起底煤炭资源领域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同时完成系统内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的核查工作。

  (四)集中整治阶段(20209月底前)

  针对排查核查审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抓好整改整治,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五)深化治理阶段(202011月底前)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查处涉煤腐败案件,基本处理办结全部问题线索,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六)全面总结阶段(202012月底前)

  全面对标对表中央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收尾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于12月初形成总结报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要求,是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站在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意志,以招招不虚发,招招见实效的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股室联动、合力推进,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逐一清查核查所属涉煤配煤项目,全面整治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对跨区域配置煤炭资源的项目,要加强与区委整治领导小组的沟通对接,配合做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在区委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遇有重大敏感事项随时请示报告。局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股室和二级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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