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83/2019-01749 主题分类 综合;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幸政报〔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3-29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83/2019-01749
主题分类 综合;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幸政报〔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3-29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9-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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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47号)的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幸福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12811  联系地址: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201   一、信息公开总概括   2018年,幸福街道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化,提升行政效能,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公开街道办事处的各项决策部署。现将街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及工作推进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人,其中微信公众平台1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1人。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制定了《幸福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完善,运行有序,真正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配套完善,“专机”专用,“专网”专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及幸福街道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四)宣传及培训情况   2018年以门户网站、公告栏、微信、qq、报刊等途径进行宣传和公开。共计开展专项培训学习2人次。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的信息有: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类信息。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和数量   2018年以门户网站、公告栏、微信、qq、报刊等途径进行宣传和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120条。具体公开情况如下表:      

 

 

 

 

 

 

 

 

 

 

 

 

 

 

 

 

 

 公开类别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8 

街道公文公开信息数 

 

10 

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 

 

119 

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 

 

85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务服务情况公开   2018年,幸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序运转,并将网格科学合理划分为24个,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员35名。截至目前,累计向居民提供服务约1.5万人次,排查解决各类民生问题363件。   (二)财政管理信息情况公开   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预算数据、“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   (三)“区长在线”办理公开情况   2018年度,受理市长、区长热线512件,办结510件。    四、回应解读情况    充分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微信等方式,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我街道锦绣森林小区舆情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有效处置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街道围绕供暖、棚户区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及时关注和回应民情需要。   (二)新闻发布会召开情况   2018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内容主要涉及小区党建、宣传文明创建、基础设施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网格制工作情况、城市管理工作情况、乡村振兴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社会保障及就业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六、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科室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科室干部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街道形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3.信息公开分类还不够细致,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群众对信息网络公开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较少,还需广泛宣传推广。继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着力为群众打造便捷的查阅空间。 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2.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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