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33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铜政发〔2025〕18号
成文日期 2025-10-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33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铜政发〔2025〕18号
成文日期 2025-10-30
公文时效 正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镇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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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

  2025年我镇受暴雨影响导致洪涝灾害频发,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受灾严重,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进一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区级冬春救助资金优先发放重点需救助人员,经排查,

  现下达区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金额见附件)。

  二、严格执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

  各村村民委员会要结合所分配的救灾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优先考虑受灾的困难户群众予以救助,此次救助要保障需救助人员不得低于102元/人的标准,对特殊困难人员匹配救助金额,予以重点救助。

  三、严格按照“规范透明、强化监管”的原则

  村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村委专题会议,确定到户、到人分配方案,并将需救助人员名单、已救助人员名单、救助发放花名等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镇政府审核,再由镇政府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经审批后由镇政府以涉农资金一卡通的形式打卡发放。资金到账后要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克扣和挪用。

  四、严格贯彻“民生优先、注重绩效”的原则

  要按照“户申-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发放救灾资金,要精准核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一旦发现违规发放、违法流程发放、超范围救助等情况将直接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铜川镇2025年(东胜区铜川镇冬春救助重点救助

  人员名单)分配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铜政发〔2025〕18号.docx
铜政发〔2025〕18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