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区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根据《鄂尔多斯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检发〔2021〕1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10号)精神,现将《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随文上报。
民族街道办事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区两级关于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市、区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推进占用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乱占”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三、工作目标
本次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2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利用将近一年时间对所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民族街道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淑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 宇(党工委副书记、乌兰社区包联领导)
王馨敏(街道纪工委书记)
纪烈峰(街道副主任、常务副组长、苏力德社区
包联领导)
苏荣杰(街道副主任、永兴社区包联领导)
王 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碾盘梁村包
联领导)
成 员:李俊义(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甄东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乌 兰(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张秀军(碾盘梁村党支部书记)
刘慧杰(苏力德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 鹏(永兴社区党支部书记)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办),负责做好对专项整治的统筹安排和各类事宜,协调对接区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核查。街道组织相关村社区对部和自治区下发图斑编号逐户仔细排查,按照“一事一案一档”建立核实问题清单,建立台账。
(二)认真梳理。将梳理出的不同类型问题按时报送综合执法局和自然资源局,并积极协助和配合进行复查。
(三)集中整治。日常巡察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土地违法问题和12336、网络舆情、上级交办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土地违法问题以及其他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共梳理出38处,其中:
1、公共管理服务类:共1处,位于永兴社区(原碾盘梁村乔东社)。措施及时限:已对接排水事业局,尽快补齐相关手续,于2021年底前完成(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民族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
2、产业类:共2处,位于碾盘梁村。措施及时限:可以补办手续的协助完善相关手续,无法补办手续的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拆除,于2021年底前完成(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民族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
3、住宅类:共35处,位于碾盘梁村。措施及时限:可以补办手续的协助完善相关手续,无法补办手续的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拆除,于2021年底前完成(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民族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区专项整治各小组和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将排查工作做扎实,详细建立问题台账。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持续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普法宣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