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34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民政发〔2020〕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34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民政发〔2020〕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关于修订《民族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现将修订《民族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5日
民族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保证我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淑云 (民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白 彬 (民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负责事故应急抢险组)
尚奇志 (民族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马 波 (民族街道纪检书记) 、(负责警戒保卫组)
刘 宇 (民族街道宣传委员)、(负责后勤保障、通讯联络组)
纪烈峰 (民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荣杰 (民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后勤保障组)
庞 静 (民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爱生 (民族街道办事处计生专职主任)
王 平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吴晓江 (民族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主任)
李俊义 (民族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
李昱鹏 (民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副部长)
卢 洁 (民族街道司法所所长)
李 鹏 (民族街道永兴社区书记)
张红霞 (民族街道陈家渠社区书记)
刘慧杰 (民族街道苏力德社区书记)
郭 伟 (民族街道新建社区书记)
李良东 (民族街道乌兰社区书记)
乔文兵 (民族街道碾盘梁村党支部书记)
王 静 (民族街道平安建设办干事)
张 新 (民族街道平安建设办干事)
裴建国 (民族街道平安建设办干事)
二、安全应急分组及职责:
1.组 长:全面指挥应急抢险处理,领导确定抢险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与外界的关系,及时协调、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金,使抢险快速有序地运行。
2.副组长:配合组长履行指挥职责,认真落实小组的施工布置,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各组力量和人员关系,确保抢险过程始终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
3.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抢险小组职责: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指挥组织抢救,同时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 4.应急救援警戒保卫小组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5.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三、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辖区各单位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保卫、消防组织和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四、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五、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事故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办事处安全救援领导小组,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情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六、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材等。
七、应急救援演练及事故应急预案 由救援指挥小组选定一个项目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组织其他项目有关人员参与演练。演习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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