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8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7〕18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24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8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7〕18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24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精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占斌(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杜埃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高宏文(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晓慧(街道纪工委书记)
苗 旭(街道武装部长)
杨润花(办事处宣传委员)
丁虎清(办事处副主任)
张俊梅(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冬(办事处副主任)
陈 敏(计育办主任)
班慧玲(民政办主任)
武晓燕(党政办主任)
韩双玺(综治办主任)
王秀萍(城管办主任)
郭丽梅(安全生产办主任)
李 敏(劳动保障所所长)
尚圆圆(文化站站长)
王梓轩(司法所所长)
李海军(技工社区书记)
孙美英(伊欢社区书记)
徐 鸿(蒙欣社区书记)
刘晓兰(益民社区书记)
刘 艳(文苑社区书记)
李江艳(绒纺社区书记)
赵 东(瑞祥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埃存兼任,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辖区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今后,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24日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