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科室:
现将《林荫街道办事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5日
林荫街道办事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胜区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0〕58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和社会环境,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信用信息归集、信息查询应用、信用联合奖惩为主线,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自然人信用信息库、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逐步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推进查询信用记录和使用信用产品;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加快推进“文明公约”、“门前五包”等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1.推行履行合约信用信息工作。逐步培养住房保障对象遵法守法意识,对于发现违规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造,拖欠租金等失信行为主体,各社区及相关科室要及时进行信息归集上报工作。(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2.推行社会生活信用信息工作。将违反公共场所和城市市容管理的“文明公约”、“门前五包”等行为纳入个人诚信建设体系。对于门前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堆、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各社区及相关科室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的同时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
3.创新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按照《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鼓励各社区组织开展诚信单位、诚信个人等典型选树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监管部门大力推荐的市场主体参加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活动。为诚信典型在政务领域、金融信贷和社会领域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党建办、各社区)
4. 开展社会诚信主题宣传月活动。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我区将6月定为诚信主题社会宣传月,在全社会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集中宣传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信用知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为依法治区和社会文明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党建办、各社区)
5.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将诚信宣传贯穿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等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和推动主题性社会诚信创建活动、社区诚信活动和行业诚信服务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党建办、各社区)
6.开展信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社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包括培训、讲座、诚信主题日宣传等,每年不少于3次),持续做好信用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诚信为本”的道德观念。(责任单位:党建办、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设,强化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长效推进、高效开展。加大工作考核和督查力度,街道纪工委和党政综合办负责组织对各社区和相关科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