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28号)文件,结合林荫街道办事处实际,决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康小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 源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杨 芳 办事处副主任
张 婧 宣传委员
赵树源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海军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郭丽梅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成 员:郝智强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韩双玺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邢 宇 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美丽 司法所所长
张笑然 蒙欣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薛 睿 绒纺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王海军 益民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院 智 技工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郭家硕 瑞祥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郁 霞 伊欢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刘小丽 文苑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郭丽梅兼任,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日常事务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科室各社区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各科室各社区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社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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