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安委办:
现将《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请审阅。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1日
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完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本质安全,全面总结固化监管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以破解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安监站、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刘兰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推进及日常指导协调、监督考评等工作。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明确责任,落实日常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街道各科室、各社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检查、责令整改、查处、查封、取缔等职责。各社区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网格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
五、重点整治内容
各社区、各科室、辖区各单位要深化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等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基础上,在全街道重点领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生产、有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社区要重点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设施的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非法违法设立、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以及危化品仓储与生产经营场所不分离的;易燃易爆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专用仓库内的危化品未按规定要求采取分离、分开、隔离措施的;未设专人负责管理,禁忌危化品同库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不掌握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应急预案未定期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不到位等安全隐患;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作业行为,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动火,未逐级审批动火作业的行为。
3.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社区要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仔细逐家排查,全面摸清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底数、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特别是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排查其使用危险化学品,是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各社区、各科室、辖区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运用好网格化排查方式,开展全面排查,重点要再次排查绕城范围内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该情况的要立即上报,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三严禁”(即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六严禁”(即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要严格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
(三)容易引起急性职业中毒和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整治
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六、步骤与措施
(一)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9日至 7月 31 日)
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实际,研究部署并制定切实可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和企业单位。要进一步摸清重点领域企业底数,排查各企业风险点,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 年 8月 1 日至 10月 31 日)
街道要集中力量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100%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 年11 月 1 日至12月31日)
街道要对此前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升,将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融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努力构建重点领域长效监管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治方案,细排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迅速部署落实。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管理员、技术骨干人员在企业内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及时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并做好排查报告、整改方案等相关台账记录。
三是坚持依法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各社区要把深化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做好台账,形成总结报告。
四是严格各项措施,强化督查检查。各社区要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措施,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街道将对各社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对于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