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2/2017-060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交政报〔2017〕92号
成文日期 2017-09-1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2/2017-060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交政报〔2017〕92号
成文日期 2017-09-1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关于呈报开展辖区小微企业自查和自评结果的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09-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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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胜区安委办:

  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关于呈报开展辖区小微企业自查和自评结果的报告》随文呈报,请审阅。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8

                                                             交通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小微企业自查和自评结果的报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紧急通知》(东安办发[2017]116号文件要求,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持续进行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待续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深化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内容

  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要求各社区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对辖区小微企业进行待续性安全生产监管,通过掌握企业类型、规模、产品、原材料、安全生产相关情况等基础信息,各社区认真细致的进行排查与监管,并大力宣传开展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排查街道共计排查小微企业41家,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三、加强安全监管

  街道加强对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小微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逐级上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确保本行业本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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