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东扫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交通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辖区集中开展涉黑涉恶和村霸线索摸排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涉黑涉恶和村霸线索摸排工作,将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既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工作机制。 二、摸排重点 各社区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涉黑涉恶犯罪新形势、新特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摸排工作,重点摸排以下线索: (一)涉黑涉恶线索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草牧场承包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行霸”等;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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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
9.插手民间纠纷及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违法犯罪的;
11.强行插手土地、草牧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利益的;
12.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
13.在农村牧区组织“围胡”赌博、放款的;
14.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 三、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结合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经常性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突出重点,深挖涉黑涉恶村霸线索,确保集中排查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社区要把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当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协调调联动、层层落实;要克服害怕揭短露丑的思想,敢担当、敢作为,敢于提供黑恶犯罪线索。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组要切实发挥统筹调度、督查反馈、推动落实作用。
(二)把握摸排重点,加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要充分发动综治中心和基层网格员队伍,创新摸排手段和方法对照排查,发现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张贴举报通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社区要确定专职联络员,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摸排工作进展情况,6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信息及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至邮箱1608807389qq.com 联系电话:8566734)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社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零报告”的社区仍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将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