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22/2018-077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交通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交政报〔2018〕94号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22/2018-077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交通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交政报〔2018〕94号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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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交通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8-10-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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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社区、各辖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6日
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宣传贯彻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方案,为切实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生产绿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学习贯彻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对《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系统学习,并要求各社区、各科室、各辖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召开多种形式、不同规模的《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传学习,将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主要内容
一是充分利用街道QQ、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宣传、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内容及宣传贯彻活动动态,全力掀起全街道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是将《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结合街道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街道全体干部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在全街道领导干部、辖区单位中普及《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教育。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街道切实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把认真学习《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依据街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
(二)创新方式,强化宣传
各社区、各科室、辖区各单位要针对各自的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确保《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作实施方案达到宣传教育形式、内容、效果的衔接统一。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大众传媒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街道微信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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