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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7-061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7〕20号
成文日期 2017-07-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7-061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7〕20号
成文日期 2017-07-30
公文时效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07-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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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社区、各科室:

      现将《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30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为提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水平和党性修养水平,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全面加强街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结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胜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职培训,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自觉克服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工作作风漂浮、廉政意识薄弱等问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不提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境界和理想信念,改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

  三、培训对象

  街道社区在岗工作人员。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坚持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知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单位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集中培训

  街道根据单位职能职责每月每末集中开展一次业务知识培训和提高党性修养的理论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1学时。

  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后附集中学习时间安排表)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1学时。

  主要内容:以完成岗位工作需要业务知识为主,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

  五、培训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开展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是全面提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养成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社区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查看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进度,跟踪督促检查。

  (二)确保培训效果。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的灌输和疏导,逐步提高和完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鼓励激发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扬职业道德精神,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让全体工作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不断激发追求高尚的品格和人格,追求卓越的职业表现。

  (三)加大考核力度。个人培训参学情况将纳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和做好相关学习记录人员通报1次的干部,给予警告;跟踪督查中,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学习和做好相关学习记录人员通报2次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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