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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8-0794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8〕28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5/2018-0794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公政发〔2018〕28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公园街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公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8-06-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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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范围

辖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内部建设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

(二)治理重点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汛期安全防范。制定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情况。对深基坑、高边坡等地下工程实施巡查、检测,落实防坍塌,防透水等各项管控措施情况。

9、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作业区等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严格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符合规定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公园街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伟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裴  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玉芳  街道安监办主任

王利平  街道安监办干事

                    赵亚丽  育才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  桃  园林社区党支部书记

                乔春磊  通顺社区党支部书记

                赵  兵  前进社区党支部书记

                高治强  民生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增益  红波社区党支部书记

四、时段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从5月起至12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全面治理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安监办和各社区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各社区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对所投资的工程项目要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依法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地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责任迫究。

(三)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各社区要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各企业要进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由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社区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检查。街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实时对各社区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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