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4日
公园街道办事处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东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实际,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全面有效的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思路
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三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宣传政策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有利环境、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目的,发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准确定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园街道办事处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伟(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裴 军(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 婧(党政办主任)
李玉芳(安监办主任)
王利平(安监办干事)
高治强(民生社区书记)
赵亚丽(育才社区书记)
乔春磊(通顺社区书记)
张增益(红波社区书记)
杨 桃(园林社区书记)
赵 兵(前进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裴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2018年6月1日,各社区、各企业要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采取刊登署名文章、召开动员大会、举行安全生产大讲堂、向市民发放安全生产倡议书等方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每年的6月16日固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安排,各社区、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城市燃气、安全用电、应急救援、消防、森林防火、电梯使用、交通、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区安委办的要求,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广场、公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厂区、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信息栏、贴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方案的通知》( 东安办发〔 2018 〕22 号)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各社区要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
(五)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各社区、各企业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社区和各企业要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以学习全覆盖、媒体大宣传、巡回广宣讲、座谈深交流、培训细讲解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贯彻落实转化为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的自觉行动,把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推动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取得实效。
(六)开展志愿者义务宣教活动。为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率,保障活动效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要求,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建立和发动广大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队伍送教上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工作、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的认知认同和安全行为习惯养成,向全社会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社区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宣讲、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通过警示教育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进行大反思大讨论,吸取事故经验和教训。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八)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社区、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督促企业法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员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的员工管理制度,特别是特种做业人员要实行定期培训,以免在工作中出现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的生产事故。三是企业要及时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排除。
(九)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要积极参加区总工会牵头组织举办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社区组织人员积极参与,通过现场比赛、有奖竞答等形式,多渠道、多种形式参加。
(十)开展大型应急演练专题活动。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配合东胜区安委会组织一次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调、政企互动的大型综合演练,检验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二是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消防安全、踩踏安全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活动始终牢牢把握“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工作方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组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社区书记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特殊公共安全场所,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突出活动重点。重点组织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综合演练、“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要搞好环境渲染,通过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商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在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信息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
(五)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三将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街道安监办,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街道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