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6206 | 主题分类 | 综合;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富发〔2017〕76号 |
成文日期 | 2017-09-2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6206 |
主题分类 | 综合;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富发〔2017〕76号 |
成文日期 | 2017-09-26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辖区各企业:
现将《东胜区富兴街道办事处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辖区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6日
富兴街道办事处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22日自治区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街道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决定在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检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请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辖区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实施,深入细致检查,为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依据,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力解决各行业(领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期间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现设立重点期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刘铁慧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倪世忠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 军 党工委副书记
王为成 政法书记
赵红梅 纪工委书记
高 绮 武装部长
王国华 办事处副主任
毛建英 办事处副主任
吕国栋 宣传委员
解金刚 富兴路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军 安监站站长
李建勋 安监站副站长
杨慧鑫 安监站干事
高 乐 安监站干事
乔歆芮 司法所所长
王爱爱 综治干事
李海燕 信访干事
郭宏利 兴农社区书记
田海东 奥林社区书记
邱 香 和睦社区书记
折晓芳 永宁社区书记
吴 波 阳光社区书记
折 丽 沃热社区书记
蔺守军 果园社区书记
刘景燕 花苑社区书记
张子毅 富兴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多利亚 富兴街道环境保护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军担任,具体负责街道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各社区、辖区各单位开展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范围、时间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范围
各社区所辖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消防、酒店、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等。
(二)检查时间
从2017年9月22日开始,至2017年10月30日结束。
(三)检查方式
通过企业全面自查自纠、行业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专家组重点查、督查组回头看的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检查、督查、整改工作。
1.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集中力量对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工作岗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按期完成整改。
2.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各自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对监管领域内的企业逐个进行检查,全面掌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隐患和问题未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毕的,及时上报街道安监站。
3.重点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查隐患专项行动,从源头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检查内容
(一)社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属地监管责任以及“三个必须”落实情况。
3.《东胜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4.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情况。
5.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7.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8.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
9.标准化创建、网格化建设、“一企一档”建立情况。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二是设立党组织的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四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五是企业是否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2.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一是企业是否按照行业标准足额配备安全费用,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提取并管好用好安全费用;二是高危行业是否按规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三是企业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四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六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应用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一是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三是“三项岗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情况;五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一是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二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情况;三是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台账,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四是企业是否依法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五是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六是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落实情况。一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二是企业是否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组织演练;三是事故报告情况;四是企业是否认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预防活动。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落实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等级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8.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岗带班情况。
9.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是否按时接入监控视频和监测数据,利用手持执法终端开展自查自检自纠情况。
五、责任落实
各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深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深入查摆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还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摸清底数,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排查小区地下积水、墙皮脱落等建筑施工问题,临建、彩钢房等消防问题,加大非法违法液化石油气瓶的摸排力度,逐一排查小区出租房屋和车库的安全监管,严防违法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发现问题后,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迅速整改,短时间不能整改的则要及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辖区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各司其职,迅速行动,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总结梳理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检查督查人员和专家都要履行签字手续,保留检查督查的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要建立隐患台账,所有隐患必须按时录入东胜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三)确保隐患按期整改。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安全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公开,所有发现隐患必须录入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强化重点活动期间企业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大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特别在重大活动期间必须督促企业严格做好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必须保证有一人驻守企业,企业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夜间必须有分管负责人带班。二是活动期间,严禁企业进行大范围的检维修。三是严格从业人员管理,活动期间,企业不得安排大量新员工上岗,避免安排从业人员连班、加班,造成疲劳。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利用班前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了解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四是严格特殊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坚决落实特殊危险作业审批、风险分析和监护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交叉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或自动联锁、报警摘除的,要提级进行审批。五是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报送重大安全隐患、突发事件等异常状况。要克服不利因素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生产运行平稳。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辖区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应急值守。各社区、相关科室负责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带班、值班制度,安排充足力量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七)设立举报电话。为加强辖区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各社区、相关科室公示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举报办理情况。接收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85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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