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构
设置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部门、各派驻二级站所:
根据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决定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构设置和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刘 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田少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郭玉山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兰 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志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贺 瑞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白清元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杜 刚 副镇长
卢 峰 副镇长
李海龙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瑞杰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 瑞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教导员
淡瑞卿 镇派出所所长
吴 杰 镇卫生院院长
于智益 柴登卫生院院长
陈建忠 巴音敖包村书记、主任
郝 宽 什股壕村书记、主任
冯 田 泊尔江海子村书记、主任
郭建银 石畔村书记、主任
杨继文 海畔村书记、主任
王占荣 折家梁村书记、主任
杨二飞 柴登村书记、主任
陈小明 漫赖村书记、主任
白候平 海子湾村书记、主任
越利平 城梁村书记、主任
郭鸡换 宗兑村书记、主任
王永强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刘海峰 镇卫计干部
李皓月 镇人大干部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入敏感期,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应立即进入工作:
(一)巡回指导组:负责督促指导镇区各行业、各部门、各村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组 长:田少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组 员:刘海峰 镇卫计干部
(二)综合协调联络组: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沟通,做好各项信息的收集工作,确保消息的及时传达;综合协调各项内部事务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组 长:卢 峰 副镇长
组 员:马孙源 党政办负责人
(三)安保管控组:负责制定各村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做好各村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确保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组 长:郭玉山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组 员:淡瑞卿 镇派出所所长
张海斌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四)交通转运组:负责协助卫健委在镇区及嘎查村接应应隔离人员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集中隔离点,并按照相关疫情防控指南,加强转运车辆及人员的闭环管理。
组 长:田少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组 员: 李 渊 镇交通干事
(五)流调采样消杀组:统筹协调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总体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流调工作;配合做好信息收集汇总,为区新冠肺炎流调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研判疫情提供依据。
组 长:田少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组 员:淡瑞卿 镇派出所所长
王永强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吴 杰 镇卫生院院长
于智益 柴登卫生院院长
(六)健康监测组:负责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工作。
组 长:田少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组 员:刘海峰 镇卫计干部
(七)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防疫物资的采购、分配和管理工作。
组 长:李海龙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组 员:张宇书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八)后勤生活物资储备保障组:负责全镇干部及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正常生活起居用品和个人防护物资。
组 长:卢 峰 副镇长
组 员:张海斌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九)宣传组: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组 长:贺 瑞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组 员:梁 慧 镇宣传干事
(十)督导检查组:负责加强疫情防控督查指导,重点督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组 长:郭玉山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组 员:牛棚凯 镇纪委副书记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分管行业和分管工作涉及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具体要求
(一)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根据上级疫防指挥部划定的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流行病学调查。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核酸筛查。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上级疫防指挥部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组织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四)隔离医学观察。按照市疫防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村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五)医疗救治。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确诊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上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六)环境消杀。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
四、其他事宜
今后,除镇主要领导外,指挥部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