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东胜区林业局是区政府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主管全区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义务植树,林业重点工程,林业对外合作,防沙治沙事业及林业产业、沙产业行业管理,工作重点是统筹规划,把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监督检查。具体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定东胜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东胜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东胜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场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东胜区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林业种苗工作;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负责对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指导东胜区森林公安工作;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东胜区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检疫等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按有关规定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协调林业外事外经工作。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和景观林的培育;参与林产品市场建设。
    九、收取育林基金费、林业保护建设费和征占用林地费用等。
    十、组织林业宣传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