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东胜区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负责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向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任务;负责做好爱国宗教团体的人事安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落实有关政策,做好港澳台代表人物的来访接待工作和“三胞”眷属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指导、配合工商联工作。
(六)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察工作,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代表人物的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统战系统属于区委管理的干部;调查研究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
(七)指导区直有关单位,各镇 、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负责全区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
(八)承办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