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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东胜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局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局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在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处理党员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经常性地对全区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3、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检查和处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纪条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指导、检查和规范全区各纪律检查委员会、各纪检组的工作;向区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律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完成区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各项相关任务。 6、履行党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检查全区各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全区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4、受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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