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1-08-18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政发〔20116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东胜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全部得到有效扶持,根据《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低保制度的同时,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为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建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将具有开发能力的低保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确保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全部得到有效扶持,促进其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镇、街道办事处贫困状况、贫困原因及当地扶贫开发政策和低保制度的差别,实行分类指导。

  二是坚持符合条件、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并按照规定程序,识别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阳光作业的原则。将民主评议和集中决策结合起来,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两项制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区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业务指导。镇、街道办事处两项制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各阶段工作。

  四、工作范围

  根据我区实际,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在3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展开。

  五、标准对象

  (一)低保和扶贫标准。农村扶贫标准执行2009年鄂尔多斯市自行制定的扶贫标准,即农村牧区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低保按东胜区现行政策确定的标准进行。

  (二)低保和扶贫对象。低保对象主要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牧区居民,特别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牧区居民;扶贫对象主要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牧区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牧区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六、主要内容

  (一)程序的衔接。要统一组织,使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对象。

  (二)政策的衔接。对农村牧区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三)管理的衔接。对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扶贫和民政以及镇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牧区五保、农村牧区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516日至531日)。

  测算对象规模→制定实施方案和制度→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工作人员。

  (二)对象识别阶段(201161日至630日)。

  户主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

  (三)落实帮扶措施和采集信息阶段(201171日—1030日)。

  落实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登记造册→信息录入。

   ()总结验收阶段(20111130日)。

  检查验收→召开总结会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蔺 健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 冬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呼飞鹏  区扶贫办主任

  成 员:郭占明  区财政局局长

  温毅飞  区民政局局长

  雷凤莲  区统计局局长

  杜瑞芳  区统计局调查队队长

  甄德渊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孙树梅  区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呼飞鹏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安排工作经费。区政府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相关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一支有创造力、能吃苦的队伍,为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按照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专项督查,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作,在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扶贫办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扶贫对象和交叉对象的识别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民政局要积极配合扶贫办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局要提供工作经费、帮扶措施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统计局和农调队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残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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