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统计局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职责、下属机构、联系方式、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统计月报、统计资讯、统计年鉴;统计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主要内容及其他政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www.ds.gov.cn。本机关统计局信息内网http://10.15.97.36、外网http://www.dstj.gov.cn。本机关查阅窗口:东胜铁西党政办公楼340352354室。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87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机关办公室及综合室;办公地址为东胜铁西党政办公楼340356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3806178380626;传真号码:8380172;邮政编码:017000

(二)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东胜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www.ds.gov.cn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清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轻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www.ds.gov.cn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电子信箱:dsq_tjjxx@ordos.gov.cn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请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区统计局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受礼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的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事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善、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处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83806178380626;通讯地址:东胜铁西党政办公楼340356室,邮政编码:017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