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点道路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东胜区重点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重点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2日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重点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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