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示执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资料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2-3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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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规范东胜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严格遵照执行。现对外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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