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3家砖厂和1家石英砂厂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93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办理粘土砖厂各类相关手续的通知》(东政发〔2017〕1号)等要求,我区已对23家砖厂和1家石英砂厂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7月2日(30个工作日)进行了拟注销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现决定对上述23家砖厂和1家石英砂厂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东胜区23家砖厂和1家石英砂厂采矿许可证注销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