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禁止开采砂石及举报河道非法采砂的通告
根据我区河湖管理保护实际情况,我区决定东胜区全域禁止开采砂石。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东胜区实际,现就举报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通告如下: 一、东胜区范围内,凡是采砂、无证屯砂及销售砂石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二、对本区范围内的非法采砂、非法屯砂、非法销售砂石行为,无论数量多少,任何公民都有义务进行举报。 三、举报人应提供所举报事项的详细地址、基本事实信息,尽可能同时提供相关的影像、照片等资料。 四、举报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扰乱正常执法活动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接受举报单位对在查处重大非法采砂案件过程中的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并为其保密。 鄂尔多斯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0477-858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