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集中参保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参保人员在集中参保期缴费后,可自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 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查看详情]
    • 关于调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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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一:
        1、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胜区医疗保障局”,点击关注。
        2、点击公众号服务栏 “ 自助办理”,“医保缴费“
        3、跳转后点击我要缴费。
        4、填写缴费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后...[查看详情]

    •   2024年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登记按照户籍地管理原则,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可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全额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查看详情]

    •   1.政府全额代缴费人员。具有我区户籍的特困人员(含五保)、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含动态调整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政府部分代缴费人员。具有我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查看详情]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为集中参保期。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缴费参保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动态调整的特困人员、孤儿、城...[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