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2-03-0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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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强化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发展的目的,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职责,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公开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等形式,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一)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为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初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照“需求导向、重点先导、职责为准、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强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服务于民,为打造阳光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一是强化工作考核。面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重、开展难和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我区将信息公开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检查通报。对各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督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开展民意调查测评。认真开展网上民意调查,接受群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公开处理。

  (三)注重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密切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指导意见,努力为各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同时,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二是积极开展各类培训,通过采取召开会议、外出考察、专题与辅助培训等灵活多样化形式,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1年,全区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8521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49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1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5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5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102条,人事劳动类信息185条,财政类信息78条,其它类信息658条。此外,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年接待公众查询5150人次,查询信息5012条;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接待公众查询256人次,查阅信息756条册;办理市长、区长热线2772件,办结率98%,群众满意度达95%。

  (二)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文本、程序,妥善处理相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2011年未受理申请公开信息。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更好地履行政府公开政务信息的职责,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接受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表的监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倾听群众意见,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部门予以奖励;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信息管理高素质人才,建设一支既懂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业务的高素质信息化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规范的培训制度和考核体系,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编写配套解读材料,方便公众理解政府信息。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就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

  (六)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公开力度,特别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和为民办实事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为打造廉洁政府、阳光政府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