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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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由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组成。本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zw/)“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部门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街西街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477- 8329133,邮编: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单位风貌、向社会公众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载体,有效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积极打造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的新型政务公开样本。结合住建局实际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本单位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顺利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项工作指标,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2024年以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区民生监督平台、东胜区云管理平台、内蒙古自治区预决算管理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和信息质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以上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条。同时我局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服务水平,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继续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公开内容聚焦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重点领域工作,积极参与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一系列工作,切实丰富了公开信息内容和形式,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一共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 27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的11件,属于第三类内部信息不予公开的1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数量有所增加,要求更规范、更高效。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实行清单化管理。根据不同政务信息、不同公开要求、不同公开目的,科学确定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公开时机,更加精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期限,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清理过时、失效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供给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完善了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行动,对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

  强化新媒体建设,运维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粉丝近20万次,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持续增强,公众号发布稿件176篇。建设“聚焦城建”、“业务快车”、“政民互动”等栏目便捷群众。

  严格按照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更新进行服务办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做到定期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政务公开培训会,将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继续规范。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不能满足和吸引广大群众关注政务公开内容。

  2025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文件要求,一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为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专业度,通过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运用好依申请公开平台,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在统一平台办件。三是加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组织到位,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全年未产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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