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3-3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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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全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胜区城市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25234

  联系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北林荫广场西区建设局415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000

  电子邮箱:dsjs216@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城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2017年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4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

  (二)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其制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按时更新。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每份文件公开之前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2017年共计公开文件40份。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了《东胜区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东胜区城市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培训学习情况

  2017年,信息公开重点以门户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为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参加信息委举办的培训班,组织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及相关工作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渠道

  栏目名称

  数量

  公开平台

  1

  网站

  政务公开

  48

  东胜之窗

  2

  微信

  城市燃气

  安全管理平台

  143

  微信公众号

  3

  宣传栏

  信息公开宣传

  12

  实体宣传栏

  4

  电子屏

  信息公开宣传

  10

  实体电子屏

  5

  报纸

  东胜报、晨报、

  鄂尔多斯报

  62

  媒体宣传

  (一)财务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先公开预算,后公开决算;明确公开主体,履行责任和义务;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公开内容。原则上于每年的5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预算公开,每年的8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决算公开。预决算均须在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完毕。东胜区城市建设局2017年度的预算、2017年度决算均已公开完毕,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

  (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东胜区城市建设局权力清单涉及共487项行政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运行流程图等;包括取消、接受、保留、受委托行使审批事项和转为行政服务事项等。另行政处罚权于2017年11月划转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具体分类如下:

 权力清单

 项总计分类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征收

行政监督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

  487

  15

  431

  2

  28

  11

  行政权力清单具体内容详见东胜之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建设局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办理情况

  在“东胜之窗”门户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并在东胜区城市建设局设立受理处,2017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宜1条,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根据《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发〔2017〕46号)文件内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五)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今后工作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条例》和自治区、市、区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公开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信息内容“丰富实用”,公开平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电视、报刊、公开栏、宣传横幅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