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1-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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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 

  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s.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4楼1419室;邮编:017000;联系电话:0477-8120879;传真:0477-812087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东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相关要求,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等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

  我委坚决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着重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对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严加把控,使公开工作常规化。我委主动公开的主要载体是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东胜官方”微信公众号。2023年,我委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医疗卫生相关信息35条,“健康东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67条。

  (三)依申请公开。

  我委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共办结1件,其中上年度结转0件。我委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医疗卫生”专栏,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政策和动态。充分发挥“健康东胜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便捷作用,积极主动发布最新政策、工作动态、健康知识等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不断完善咨询和服务功能。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委认真组织学习了修订后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委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积极参加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业务培训和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62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委机关各科室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事项仅限重大决定事项,和群众关系较大的事项等内容,在公开的内容方面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如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提升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频率,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实用的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提高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与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良好的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委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