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1-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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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zw/)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部门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

  联系电话:0477-5117797

  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13楼文化和旅游局13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也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不断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关于文化和旅游的信息,并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积极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东胜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文件,主动公开了包括政策文件、业务工作、公开年报、财政管理、机构基础信息等各类信息。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统计、上报及其他日常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涉及文旅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公开件数量为2件,如报送《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建立内部公开文件管理机制,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都需经过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不仅要依托东胜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也需要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我局通过“东胜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新媒体发布信息。20231月120231231日主动报送公开政府信息187条,报送信息公开“红头文件”8条,“东胜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文旅宣传、工作信息全年共计881条,抖音新媒体发布7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与质量,使公开的内容准确、及时,制定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充分体现本部门的职能特点,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进行社会评议的监督,对公开信息进行评估。做到“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信息的责任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执法上划,无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

  执法上划,无此职能。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此项权利。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会益织 社公组

律务构 法服机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任然存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机制。

  2、由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并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