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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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东胜区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东胜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胜区商务局办公室

  地址:万融集团A座19楼

  邮编:017000

  电子邮箱:dsqswj@126.com

  电话:0477-857542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围绕主责主业和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主动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道等渠道,采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对外公布各类信息2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需要,建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方便群众、企业、基层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的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打造“东胜商务微讯”公众号品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积极主动公开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化、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健全局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创新能力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的信息处理费,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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