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1-2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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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审计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及《2019年东胜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表》九大块内容。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2153

  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15楼1520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东胜区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主动公开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重点领域、民生实事等专题审计信息,持续加强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重大措施落实跟踪、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资源环境等审计信息的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对具体负责人进行了严格的网上信息报送培训、保密培训,同时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将严格、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切实做好日常工作。一是根据职能分工,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和组织工作,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维护和日常信息发布,各业务科室负责审计业务信息公开的上报整理工作,现从事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二是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要求,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制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按时更新;三是配套完善,“专机”专用,“专网”专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各类信息55余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了工作制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单位预决算等各类信息。

  3.主动公开途径。通过人民网、新华社、鄂尔多斯日晚报及东胜之窗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审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71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增强,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