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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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东胜区民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东胜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80906

  电子邮箱:dsqmzjxx@163.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818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等职责,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加强民政民生领域重要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儿童、婚姻、殡葬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累计公开各类文件15项。并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官网和“东胜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主动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通过专家座谈、官网、微信公众号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是积极落实民生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的信息公开,持续公布全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数量以及资金支出的详细情况。2024年发布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审批信息26条,满足群众公开需求。推进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完善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养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在网上公开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儿童、孤儿相关福利政策,及时更新梳理各项福利补贴申领、申请审批程序和福利补贴发放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信息56条。及时公开区级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撤销等信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民政系统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等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申请渠道,及时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渠道。2024年,我局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低保补助情况,已按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错敏词排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多重把关,持续提升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保证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东胜区人民政府官网方面,严格执行《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新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信息、预算决算信息、人事信息、社会救助信息、规划信息等及时进行公开,提升公开的全面性,增强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在政务新媒体方面,通过“东胜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强化内容保障、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特色优势,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在线互动,截至目前,政务微信订阅用户5811人,2024年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92篇,累计阅读次数超10万次。

  (五)监督保障

  为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新实效,我局针对社会救助、殡葬等重点领域,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和通讯地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东胜区民政局投诉(联系电话:0477-8380906),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人员配置尚需优化。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公开时限和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需要。二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责任分配、目标考核、定期通报等制度,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专人负责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信息报送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务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我单位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持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提升公开实效,努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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