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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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东胜区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要求,围绕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扎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规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东胜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社会组织等重点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胜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涉及民政工作的民政信息94条,其中民政动态58条、民政信息公开32条、计划总结及报告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条。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组织

  按照区政务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相关任务事项,及时制定工作分工,落实负责人员,局分管负责人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使得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沟通流畅、落实顺利。

  三、 严抓重点领域,强化公开力度

  丰富公开内容。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认真整理公开内容,分门别类,有序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便民性,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主要聚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重点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予以重点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5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涉及股室较多,部分内容不能及时跟进更新;二是存在部分栏目更新迟缓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仍需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狠抓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二是强化信息安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对照公开栏目,明确栏目责任股室,做到更新及时准确,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公示。

   2023年,区民政局将聚焦民政主责主业,不断提升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扩大公众参与维度。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东胜区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